当前位置:首页 >> >> 党群工作 >> 入党启蒙
入党启蒙
入党基本程序
发布时间:2015-10-23

1.本人自愿向党支部(辅导员、班主任)递交入党申请书。积极靠拢党组织,向党支部汇报思想。

2.参加学生党校党课初级班的学习,经团组织“推优”被党支部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。

3.填写《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》,考察期至少要满一年。

4.入党积极分子要经常向党支部汇报思想,一般以书面形式每季度汇报一次。

5.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、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,在听取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,支部委员会讨论并确定入党(发展)对象人选,上报学院党委备案后,可列为发展对象。

6.党组织对发展对象进行政外调工作,并组织短期集中培训学习。

7.预备党员的组织接收。

(1)召开支部委员会讨论发展对象是否合格

(2)党支部对其进行政治审查(政审)

(3)公示 (对象:拟提交支部大会讨论的发展对象)

(4)报学院党委预审,获准后书面通知所在党支部。

(5)召开支部大会,正式接收预备党员。

(6)报送学院党委审批。

(7)学院党委委员与发展对象谈话。

(8)召开学院党委会进行讨论,批准后通知所在党支部。

8、预备期考察转为正式党员(转正)。

(1)预备党员预备期为一年

(2)预备期间交思想汇报,预备期满前,向党支部递交书面转正申请、预备期半年及全年总结。

(3)公示(对象:拟提交支部大会讨论转正对象)

(4)召开支部大会,预备党员转正。

(5)报学院党委审查批准,获准后书面通知所在党支部。

 

打印】 【关闭本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