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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科竞赛
全国大学生物理竞赛
发布时间:2015-10-16

    经北京高校物理教学研究会物理竞赛工作委员会讨论,决定第31届全国部分地区大学生物理竞赛,将于2014年12月7日(星期日)下午2:00–4:30在清华大学、北京大学、北京邮电大学、北理工良乡校区和北航沙河校区等五处考点举行。

   1.指导思想
   A.举办竞赛的目的是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,提高教学质量,促进物理教育的改革,适应科技发展,培养创新精神。
   B.参赛学生均以个人身份参加,每个学生只有一次参赛机会,不代表所在学校,不公开参赛者的竞赛成绩,也不搞学校之间的评比。
   C.学校和教师不应为了准备竞赛而打乱正常教学秩序,不要组织变相“集训队”和专门的辅导,也不要搞层层选拔。
   2.命题原则
   竞赛将按照有利于教学改革,有利于提高学生能力,既要考察学生对课内学过的基础知识的掌握,又要考察学生自学能力、独立工作能力和灵活运用知识解决问题能力的原则命题。因此,命题将不拘于教学大纲,也不受教材限制,原则上不出专门的实验题,但注意理论联系实际,不出偏题和繁琐题。本次竞赛原则上用一套考题,但限制各组考生的做题范围(具体规定由试卷说明)。
   3.报名对象及分组
   i.报名对象:
   A.凡是北京物理学会会员单位院校的2013级大学本科生均可报名。
   B.当年选修大学物理课的非2013级大学本科生,参赛资格由各院校审核。
   C.所在院校必须已经交纳2014年度北京物理学会会费(¥600元)。
   ii.竞赛按下列五个组分别报名:
   A.物理类组(包括普通物理课不少于180学时的其他专业);
   B.非物理类A组(大学物理课课时少于180学时,第一批录取院校);
   C.非物理类B组(大学物理课课时少于180学时,非第一批录取院校);
   D.文科、经管类组(物理课不超过80学时)。
   E.农学、林学、医学类专业组
   4.奖励办法
   按照五个组分别评出特等、一、二、三等奖的获奖者,对获奖者授予获奖证书;在参赛院校中评团体奖,并授予团体奖证书。
   5.报名手续
   A.凡符合报名对象规定的学生,均可持学生证向所在院校物理系或物理教研室报名,并交报名费30元。如果考生所在院校为考生交报名费(需要开具报销发票),则每名考生的报名费为40元。
   B.报名以考生所在院校为单位,按照“第30届全国部分地区大学生物理竞赛报名通知”的规定集体报名。
 
  北京物理学会
  2014年10月9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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